各單位:
為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2年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強我校師資人才隊伍建設,現将推薦2022年度江蘇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推薦名額:獨立學院不超過2名。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名額:獨立學院不超過1名。優秀教學團隊各校限推薦1個。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江蘇高校“青藍工程”管理辦法》(蘇教規【2017】2号)的相關選拔條件積極組織申報。各單位可以向學院推薦“青藍工程”培養對象名額如下(凡超出推薦名額的不予受理,如無合适的推薦對象,可以不推薦):
1.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1名;
2.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1名;
3.優秀教學團隊1個。
二、培養周期和資助額度
培養期3年。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資助科研經費4萬元/人;自然科學類、人文社會科學類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分别資助科研經費10萬元/人、8萬元/人;優秀教學團隊資助建設經費30萬元/個。由省教育廳資助50%,所在高校統籌50%。
三、選拔條件
(一)總體條件
政治素質為首要條件,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标準,按照“四有”好老師的标準遴選推薦。
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自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專業基礎紮實,學風教風嚴謹,積極進取,銳意創新。主動承擔傳幫帶的責任,卓有成效地幫助青年教師成長,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
(二)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選拔條件
1.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受聘中級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經曆。近三年内獨立并系統地講授過兩門及以上主幹課程,教學效果優秀,教學成績突出。
3.有明确的專業研究方向,在1-2個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屬本學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較大應用價值。
(三)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選拔條件
1.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受聘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所在學科領域發揮帶頭引領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經曆。近五年内系統講授過兩門及以上主幹課程,教學效果優秀,教學成績突出。
3.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或企業技術攻關項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為本學科專業帶頭人,對專業建設貢獻突出。
4.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創新性構想并有較大發展。
(四)優秀教學團隊選拔條件
1.具有明确的發展目标和緊密的合作關系,梯隊結構、年齡結構、職稱和知識結構合理,近五年内有較為突出的合作研究成果。團隊人數5人左右。校級領導不作為團隊帶頭人推薦。
2.緻力于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課程體系、教學内容緊密結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融入學科專業發展前沿。教學方法和手段先進,重視實踐教學、研究性教學和信息化教學,促進學科專業發展。
3. 以學科、專業系(部)、教研室、教學實驗室、實訓基地或工程中心為建設單位,以專業或課程為建設平台。高職院校團隊應為“雙師”結構的專業教學團隊。
4. 團隊帶頭人在本學科專業或本行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長期緻力于學科專業建設,堅持在本校教學第一線為本(專)科生授課。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積極參與教學研究與改革,獲得過國家或省教學成果獎(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過省部級及以上教改項目(排名前2),或為品牌專業帶頭人。
(五)限報要求
1. 每位申報人員限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優秀教學團隊帶頭人中的一項,不得兼報。往期及培養期内的“青藍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或同層次申報,鼓勵申報更高層次。
2. 已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優秀教學團隊的不得推薦申報“青藍工程”優秀教學團隊。
3. 已入選過國家級、省部級人才工程項目以及省有關部門人才工程項目的團隊帶頭人不得推薦申報“青藍工程”培養對象。
4. 已入選過國家級、部級人才工程項目、“江蘇特聘教授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雙創個人、“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二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A類個人等同層次省級人才項目人員,不推薦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可申報優秀教學團隊。入選過“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BC類個人等同層次人才項目人員,不推薦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可申報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或優秀教學團隊。
5. “青藍工程”入選對象如在培養期内離開依托申報高校,視為自動放棄培養資格(組織調動除外)。
四、相關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應裝入檔案袋,并按以下順序排列:
1.各培養對象推薦表(見附件1、2、3,均一式三份),培養對象推薦表的電子版同時發至375301329@qq.com, 申報人填寫,各單位審核;
2.《2022年度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見附件4,一份,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各單位公章);
3.推薦人選的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近五年取得的教學成果證明、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等複印件一套(裝訂成冊、标注頁碼并附目錄);
4.各培養對象的推薦人選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論文提供全文複印件,論著、教材等專著提供封面、目錄複印件,附主要學術思想、創新成果簡介或重要章節節選(少于10頁)。團隊提供帶頭人的代表性成果等複印件一套。
5.複印件均需二級單位加蓋公章确認屬實。
請各單位自收到本通知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本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遴選和推薦工作,并于2022年3月7日前将申報材料和《2022年度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報送至人事質量保障處411室,電子稿發至375301329@qq.com。
5. 《江蘇高校“青藍工程”管理辦法》(蘇教規【2017】2号)
人事質量保障處
2022年2月